Skip to main content

中元历险记

中元节,农历的七月十五日,俗称鬼节。我没撞鬼,不关鬼的事。

接近午夜十二点,我刚与同事看了怪鸡导演加怪鸡演员这对怪鸡组合的电影,“Charlie and the Chocolate Factory”,独自开车回家。来到靠近住家的一个十字路口,发现远处有一闪一闪的灯光,绝对不是UFO,看起来像个Pub,最吸引我的是,那灯光来自山顶,隐约可以看见车头灯缓缓移动,目标是山顶的灯源。

在那十字路口上,我该转左了。十二点多了,严格上来说已经是农历的七月十六了。也不知道是什么劲儿,我把方向盘摆正,直冲冲的就往前开去,一直往灯的方向驶去。开始还好,两排路灯竖立在四个车道的路上,一路有很多车子,在这不夜城中穿梭(拜托不要再说我的家在荒山野岭了,那叫世外桃源,十二点多还是很多车辆往来,一点都不荒凉)。是时候转进小路了,因为灯光明显的来自我得右手边。

转进的花园的小路,车辆少了,路小了,上山的路,想不到这有那么多的房子,还不是很可怕。我渐行渐远,一意孤行的往灯光的方向去,为什么那么坚持?我也不知道,可能是觉得如果那真的有个小咖啡座,可以让我看见整个安邦,甚至是吉隆坡的夜景,那就不虚此行了!

山路越来越弯,路越来越崎岖,可能最近由工程在进行着,把路给压坏了,可怜我的小灵鹿,要在这么多坑洞的路上跌跌撞撞的往山顶奔去。周围的房子越来越少,可见度越来越低,路,更斜了。我开始想,让老妈知道我现在干的事,该会吓得她老人家一身汗吧!但眼看距离越来越近了,虽然还是看不清楚灯光下写的是什么字,但已经比刚才靠近很多了,我不回头,再说,这样的山路,根本没让我把车子调头的空间,而且,我完全没记下上山的路……我个白痴,居然把自己陷入无路可退的地步。

往前,往上山的路继续走,经过一条相当危险的小路后,前面,没房子了,看到的,是一片被铲平了的黄泥地,好大一片,像念大学时喜欢跟同学去看流星的那一片地。还想在前进的,毕竟离目标还有一段路,但我已看不见其他的路了,绕着平地的边缘走,终于看见了另一条路,却不是往上,而是往下的,看不到路的尽头,那种斜度,我的车就算下得去,也未必上得来。“算了,不可能是这种路。”,我对自己说,把方向一摆,不得了咯,“正啊!”,没想到我所在的高度,已经足以将整个安邦镇一眼看完了,可惜时间太晚了,KLCC的灯饰全灭了,不然还更不得了。请恕小的忘了带胆子出门,我完全不敢将车的引擎息掉,也不敢下车拍照,所以就算我拿出了随身携带的相机,也只能拍到颤抖的一切。但风景真得很好,完全没有灯,没有人,有没有其他不是人的,我就不知道了。我只知道目的没达到,我得从头来过。开始下山,一到分岔路,我就开始抓脑袋,一次还跑进了人家家里,逃之夭夭!

尽管尽了很大努力,方向痴毕竟是方向痴,到最后我还是没找到那地方。接近一点了,最近的距离只让我看到三个字中的一个--“Puncak”。不得不放弃了,我的小鹿饿了,没油了!呃……回家,该怎么走?路上经过那么多分岔,得撞进人家房子几次我才回得了家?然后,我眼前突然有一物体经过,简直看到了神……是的士!第一次觉得红白两色的的士也可以向宾士那么豪华,的士佬可以跟Brad Pitt一样帅。我死跟着那辆的士,果真它带我上了大路,我终于回到了我熟悉的十字路口,摆了个弯,远远的还是看到那灯光从山顶一闪一闪的,在看我这个大路痴,看我一辈子都碰不着它。

等着瞧,找一天阿姐我打满了油,带齐一切求生用具,我再来找你,少看不起人!

Comments

Invisible said…
哇!你真大胆,幸亏你平安归来.
Anonymous said…
超级神经病~~哈哈哈哈
安迪 said…
带我一起去!
Anonymous said…
i want to go also. Fast, now is still chinese July
Anonymous said…
我们还真的是同一个娘生的,性格很像。哦,我指的不是有胆量,而是一样都是超级方向痴!
Unknown said…
还有谁要去的?快报名!!!

肯,认识你二十多年,居然不知道你是方向痴。那你怎么背包旅行?跟你去不是会从越南走到荷兰?
Anonymous said…
当年流浪到东海岸时,曾经一度想裸泳而到处找个没人的海湾。结果我一看到小路就二话不说,闯了进去。但最后深入了荒野后,没去到海边却到了一个森林边缘。附近阴森森的,有条小河,一大片竹林。竹子好象被砍伐过,却毫无人迹。结果我心头一跳,这里不是人家练小鬼的地方吧?最后好不容易才寻回小路离开。

小姐你如果是胆小的话,应该没人胆大了。
Anonymous said…
要能去到荷兰还要老天眷顾,不然荷兰都去不到。
曾经在德国街头走了老半天还不停的说好美,好美,妈的最后才知道原来在同一区打圈,美个屁!之后就知道自己是严重的“不明方向不认地方征候群”。三期的那种.
背包旅行中你有伴吗?
Anonymous said…
Hi! u don't know me. A friend of mine in US discovered your blog. He asked me to hav a look on it. U r very brave, and i admired your blogs. U r a great story teller. 'MsWormy' is a good name. ;p

chunaun@gmail.com
好心,不要再有下次了。一桶油和满车的救生物对你来讲还是不够的。。。

我不希望有一天老子睡到一半接到你的救命电话~~
斐斐 said…
seryee.... me! me! me!
Anonymous said…
最近真的见识到了部落客的厉害!你确是个说故事高手!
刚开车时也常干这样的事,走一些偏僻的路,走一些没走过的路。常常都有意外的收获,可能是因此而懂得新的一条路,可能是沿路风景,可能是路上认识新事物。。。
旅行路上也常干这事,往往都有意外、惊人的收获。
人生道路上不也如是吗?

小五
Unknown said…
Johnny兄,裸泳?不小心看见你裸泳的人该有很大的勇气才活得下去吧?罪过罪过。

猪二哥,背包旅行?还没着落,我自己都还没计划好可以从哪里开始,到哪里破产,给我多点时间计划一下。没着落也不会年一个我见了二十多年的人,少烦我!

哦,有两位神秘客,感谢你们愿意花时间看一个白痴女生的布洛克,感恩感恩~~

阿龟阿头先生,你认为荒山野岭,我们国家的几家电讯公司进得去吗?就算有也不敢吵醒您老人家,恐怕您老人家连安邦怎么来,都要想几个小时吧?

斐小姐,你要去?Make sure你要去?记得我们一起唱到了几家民歌餐厅,一起从摩托上摔下来,一起看见马来仔在我们眼前撞车,我的老爸的新车电箱突然没电……好像都是我们两个在一起才会发生的事,你还确定你要去吗?
Invisible said…
我也要去!!!
Anonymous said…
神秘客没恶意,年届而立,却才开始认识这网络华华世界。

小五
Unknown said…
小五,你该不会姓伍,名思凯吧?或者是那个跟我同年同月同时出生,前几个星期在马六甲请大家喝啤酒的高薪工程师?
Unknown said…
应该都不是吧,你真的是纯粹路过的哦!不好意思……认错人了,哈哈~~
斐斐 said…
哎哟。。还真感谢那些发生过的事,不然我们也不会像现在这么恩爱啦!

还有。。我是有兴趣背包旅行,不是去荒山野岭探险。。我怕回不来!怕怕!

:p
Anonymous said…
虫虫,
都不是。我真的是路过的,见识这网络花花世界。但我在你学校附近上班的。
不用费尽心思猜我是谁,真的是陌生人。
刚刚学人部落客,有机会让你看看。

陌生人小五
Anonymous said…
你这里的字体会不会太小?还是我把电脑的 Resolution 调得太高?每一次来你这里都要把字体放大至少 120%。难不成我还真得老了?
你害我被整个背包行版里的人都叫我猪二哥,本来还打算帮你顶部分的旅费,现在省起来。你去向大哥要。
还有,来这里才知道你的伴是 feifei,所以也去偷看她的部落日记,当中有一篇倒蛮让人心疼的。你有酱得朋友真好,虽然九成的时间里多是损友,但还真是难得有损友呀!
斐斐 said…
这位猪二哥,您好。
谢谢您的“偷看”,但我不介意如果您可以“光明正大”地看啦!:p
我跟思艺的感情哦。。。 嗯,“好朋友是放在心里的!”
呵呵。。!:)
Anonymous said…
背包旅行? 我也想去...
还有背包行版的address是什么啊?

我是陌生人/invisible的朋友
Unknown said…
猪二哥这个名字多么亲切啊,好像菜市场卖猪肉的老板。

a,batu,请从我的布洛克 -- 初春的背包行那连接过去,网址太长,懒得抄……
Anonymous said…
feifei 是狒狒、非非、飞飞还是肥肥?
不管如何,替你报名参加背包行了。自己去看,你的大名在那。
Unknown said…
跟她讲了,她吓得要晕了。因为你不只把她的名字写大大个,还把她的Blog公诸于世……
Anonymous said…
得罪我的下场....
这算最轻的了!
ek said…
艺, 我会考慮跟爸妈講......

Popular posts from this blog

五十令吉的意义

首先有没有人能告诉我,为什么我们的语文局,要把零吉改成令吉?因为笔划比较少吗? 言归正传。 以一个社会大学的长期学生,五十令吉,对你有什么意义?买一张正版CD?打满一缸汽油?买一本书?吃一顿好的?莫名其妙的花掉? 一个月存五十令吉,一年有六百令吉,十年有六千,还买不起一辆车子。 一张14.6 X 6.9cm的绿色纸钞,一面是数十年如一日的阿公玉照,一面是钻油台。由上角写着50。用力一撕,不也是废纸一张,没啥特别。 有没有想过,将这五十令吉,花得更有意义一些?我从未曾在我的地盘打广告,这次也不会例外。如果你很久没做好事了,如果你平时做的亏心事太多想积点阴德,如果你经常莫名其妙的把五十令吉花在不知名的地方,或者只是鸡婆想知道我葫芦里买的是什么药, 请点击 。 谢谢我吧!我在帮你积德哦!=P

终结孤单

与很不安牌理出牌的三个人出去喝茶,最无理头那个问我,为什么那么久没有消息?是不是忙其他事了就从此不写了? 不可能吧?生活还是那么大一块,曾经缺的一角被填补上来了,也不会吞噬其他的部分吧? 但这是件不小的事,以为得要郑重其事。想过好多个用来叙述这件事情的版本:浪漫唯美的童话?神秘兮兮的故弄玄虚?敲锣打鼓的大事铺张?普天同庆的答谢神恩? 最后想起他说的一句话,自然就是美。虽然我还是啰里巴嗦的讲了一大堆开场白,但重点将是直接简明的…… 我恋爱了! P/S:不要问我那个倒霉的家伙是谁,因为他还以为自己很幸福,那就不要去敲醒一个无知男人的美梦~~~

我的部落格

后天部落格祭,对本地活跃于部落格的人来说应该是大日子吧? 我自己来检讨一下。这一个部落格也写了两年多了,记录了我人生中变动最大的两年光阴。虽然我不是写得很勤……这两年,从愤怒到寂寞,振作到独立,从开朗到浪漫……换了工作,捡到一头猪,换了车子,家里有了新成员,朋友来了,走了……我不知道这两年会不会是我一生中起伏最大的,但这是我的人生第一次开始有波动的时候。 有老朋友说怎么我的样子都没变?我想:不会吧?我的皱纹真得越来越多了,头发也越剪越短了,跟人吵架的力气越来越少了。不过,我真的希望我没有变,因为不变,是最难成立的理想。虽然,我部落格的界面,从一开始到现在,都没有变过……不过,这不是什么狗屁坚持,只是我对设计很没有办法,所以在认识了我生命中的第n位Graphic Designer时,我请他帮我设计新的界面,他也一口答应。然而那一个诺言被絮下的日期是个近日已经快要一年了,所以我想,人还是要靠自己的能力比较好。 这个部落格还会维持多久?如果没有访客了我还写不写?没访客了不如回到日记本上吧?反正公开的秘密似乎都免不了指责,误会,争论……当然也有赞许,关心,慰问。 要换界面了,先不要想这么多,未来的这半年我应该还要 -- 继续部落!